各公司、各部門:
為保障安全供水,進一步加強公司非生產性用電管理,確保員工人身、財產安全,提高員工的安全用電意識,共同營造安全、舒適的工作環境,現就公司安全用電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辦公公共區域
1、綜合樓、合興辦公樓公共區域用電管理,由綜合管理部負責,下班后物業人員(或安保人員)應關閉各區域的空調、大面積照明,夜間值班區域、通道、地下室等處本著必須的原則適當留有部分照明;其他辦公地點公共區域用電管理由所屬部門負責。
2、綜合樓會議室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管理,各部門會前提出申請,注明會議室名稱和開始、結束時間,綜合管理部在會后應關閉所有電源,各部門不得擅自使用。
二、辦公室內
必須做到人走燈滅,電腦、空調、電水壺等電器,晚上下班后不得處于待機狀態,做到人走關閉電源、拔掉插頭,禁止私自攜帶使用高功率用電設備(如電暖器等),責任到人,杜絕浪費電能。
三、電瓶車充電
電瓶車只能在規定的區域使用自動斷電充電系統,嚴禁飛線充電;禁止電動汽車在公司內充電。
四、臨時用電
各區域的臨時用電應由所屬部門配合,原則上從應專用的臨時配電柜取電。
嚴禁擅自私自改變原有電器線路及用電設備,不得私自亂搭拉線路。
五、各部門(包含水站)及所屬門衛值班人員原則上不得使用電飯鍋、電磁爐,所在部門安全員應加強巡查。
六、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用電管理第一責任人,必須嚴格部門用電管理,如部門出現用電安全事故,部門負責人負首責。
七、公司考核部門將不定期對各部門、各辦公區域用電情況進行檢查,對違反管理規定的部門和個人將進行嚴肅處理。
靖江市華匯水務集團有限公司
2024年8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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